買預售屋三大暖心提醒!

最近J 小姐收到一通興奮的電話——

J 小姐的表妹剛結婚,滿心期待擁有「人生第一間自己夢想的家」。

她最近看上某知名建設公司在重劃區的新預售屋,總價約 3,000 萬,五年後交屋。

寬敞客廳、精緻公設……越看越心動!

就在她準備衝動下訂前,W 先生和 J 小姐說:

「等一下!預售屋沒有不好,但妳一定要知道這三件事!」


🚨 第一點:不是想轉售就能轉售!

「預售屋不是衣服,買了不喜歡就能轉賣出去。」

根據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4 條

預售屋一旦簽約後,只有配偶、直系親屬或二親等內旁系親屬能承接

簡單來說:

✔可以轉給爸媽、兄弟姊妹、老公(老婆)

✘ 不能轉給朋友

✘ 不能轉給公司

✘ 不能轉給一般買家

💸 第二點:反悔想解約?違約金最高達15%

預售屋雖然簽約方便,但若買了之後想反悔,

解除契約的違約金是總價的 15%!

表妹瞬間算了一下:

3,000 萬 × 15% = 450 萬?!

「如果違約金超過你已經繳的金額,那就以你已繳的金額為上限,不會超過你已付出去的錢。」

即便如此,沒有人會想白白損失幾十萬甚至百萬吧?

所以在預售屋簽約前一定要想清楚,千萬不能一時衝動!


🧾 第三點:將來賣掉房子,稅不是從現在開始算

最後一點,這通常是大家最容易忽略的:

未來表妹拿到成屋後,如果想賣,政府會徵收「房地合一稅」。

持有期間的計算,是從『成屋所有權登記日』才開始算

不是從你現在買預售屋這一天開始。

所以——

✔ 預售屋等待的 3~5 年,不算持有期間

✔ 日後賣房若在成屋後短期出售,稅率可能會比較高

🏠 建議:預售屋可以買,但一定要仔細評估後再買

預售屋的好處很多:

✔ 新屋

✔ 可依時間慢慢準備頭期款

✔ 公設新、社區規劃佳

但風險也不能忽略:

⛔ 不能任意轉售

⛔ 解約可能損失巨大

⛔ 日後賣房稅務要重新評估

#富悅家 #理財 #預售屋 #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