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中獎必看!所得稅+印花稅一次搞懂

叮咚~

J小姐傳來中了統一發票的截圖

W先生回覆:「恭喜啦!114年9~10月的發票從 12/6 就可以開始領獎了!不過…妳知道領獎其實有一些小眉角嗎?」

PS:第一次用Nano banana生成圖。

一、原來領統一發票中獎金也可能要繳所得稅?!

W先生說依照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 2 條 第 1 項 第 7 款

政府舉辦之獎券(含統一發票)中獎金:

  • 每聯(組、注)不超過 5,000 元 → 免扣繳
  • 超過 5,000 元 → 必須扣繳 20% 所得稅

J小姐眼睛一瞪:「所以我如果中 1萬,就要被扣 20%?!」

W先生點頭:「沒錯~所以獎金越大,扣的也越多。」


二、還有可能需要繳印花稅!

W先生解釋:

依《印花稅法第 5 條》規定,中獎人在領獎時會開一張「領獎收據」,這張收據被視為 銀錢收據,要按金額 千分之四 貼印花稅。

📘 簡單算給你看:

  • 1,000 元 → 印花稅 4 元
  • 1,000 萬元 → 印花稅 4 萬元

三、省錢秘招:教你完全免印花稅!

國稅稅局給了民眾一個超好方法👇

👉 使用電子發票載具 + 設定領獎帳戶

(手機條碼 / 悠遊卡 / 會員載具都可以)

只要你有做到:

✔ 電子發票載具已歸戶

✔ 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or 統一發票兌獎APP 設定自動領獎帳戶

✔ 中獎金額「直接匯進你指定帳戶」

🎉 就可以完全免印花稅!

🎉 也不用印紙本

🎉 也不用排隊


相關法令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 2 條第 1 項第 7 款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印花稅法第 5 條

印花稅以左列憑證為課徵範圍:

二、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