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本案整理,AI協作。
📅 重點一:誰需要繳房屋稅?先看「2 月 28 日」
2 月 28 日是房屋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
房屋稅不是看你住了多久,而是看基準日當天,房屋登記在誰名下。當天的所有權人,就是該年度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
- 徵收期間: 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一次徵收
- 課稅期間: 前一年 7 月 1 日至當年 6 月 30 日
⏳ 重點二:申請優惠稅率的最後期限是「3 月 22 日」
3 月 22 日是房屋稅的申報基準日,也是變更稅率的截止日。
如果你希望把房屋稅率從一般稅率(較高)調整為自用住宅稅率(較低,1%~1.2%),就必須在 3 月 22 日前向稅捐機關完成申請。
- 1.2%: 全國自住 3 戶以內。
- 1.0%: 「全國單一自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 1 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
- ⚠️ 提醒: 一旦錯過截止日,通常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稅負差距可能非常明顯。
✅ 重點三:自用住宅稅率的 3 個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若房屋要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房屋需供本人或家人居住使用。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已完成戶籍登記。
- 戶數限制: 全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 3 戶以內。
✅ 重點四:公益出租人也有優惠
如果你的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且符合公益出租人相關規定,房屋稅也可適用住家用稅率 1.2%。
公益出租人除了享有 1.2% 房屋稅優惠外,在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還有 1.5 萬元的免稅額。
提醒您的房屋如果符合自用住宅或公益出租人,記得3月22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才可適用優惠稅率。